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对于有着8500多万名党员、在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既关乎党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也关系国运兴衰、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反腐倡廉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需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长期执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里的权力大,面对的诱惑多。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背后,都有权钱交易的魅影和以权谋私的黑手。而权力姓公,一丝一毫也不允许私用。触碰这条红线,必须受到惩罚。自2013年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警钟长鸣才能防微杜渐,重拳出击才能以儆效尤。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作用,就能在党员干部思想上筑起一道“不敢腐”的红色警戒线。
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表明,滋生腐败的土壤还存在,制度建设必须跟上。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到强化制约,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强化监督,改进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以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到强化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到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凸显以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把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体现到各项改革举措中,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只有让制度建设适应反腐形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必须全面加强。组织纪律是党战斗力的源泉,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保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有从我做起的高度自觉,决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坚决贯彻纪律面前不搞特殊、没有例外的原则,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组织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组织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能否正视腐败现象,有效革除腐败的沉疴顽疾,标志着一个党是否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免疫力、战斗力。加快发展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关键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败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李克强总理的六点要求,把力量和智慧集中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中去,以猛药去疴、重点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必将打赢这场兴亡攸关的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