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州纪委监察局始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以“754321”活动为载体,端正学风、营造氛围,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确保机关自身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悬空。
“7”即开展7项学习活动:一场专题党课、一次正反典型教育、一次专题研讨、一次中心组学习、一次征集“我做群众工作的一个小故事”活动、集中开展一次“照镜子”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开展7项学习活动,使教育实践活动在委局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5”即召开5类人员座谈会:召开委局机关退休干部、特邀监察员、全国、省、州“两代表一委员”、州级机关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及乡、村纪检干部5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委局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委局机关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做好铺垫。
“4”即书面征求4个层面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省纪委监察厅、州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州纪委委员及乡(镇)纪委书记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为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3”即“3个贯穿始终”: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切实做到明确学习内容,“开门”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狠抓制度落实。
“2”即拓展“2个渠道”:将怒江州纪委监察局教育实践活动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在《怒江纪检监察网》、《怒江大峡谷网》、《怒江党建网》等网站公布,有效拓宽听取意见建议渠道,真正把开门搞活动落到实处。
“1”即抓好“1项整改”:切实抓好“会风、文风、学风”专项整改,推进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确保从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州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