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

发布时间:2014-03-05 11:10: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33,来自芒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13个部门的正科、副科实职领导干部共92人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这是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县(市)、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首场“现场教学”。

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在开展第一批厅级、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州直单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第二批主题活动的通知》,从今年3月起至7月止,对5县(市)正科、副科实职领导干部,村“三委”负责人、村民小组长进行警示教育“现场教学”,预计此次接受教育的党员领导干部将达到8500余人。

为确保警示教育“现场教学”实效。德宏州委把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纳入对地区、单位(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实现全州党员干部100%到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