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云南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州市国资委负责人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省国资委主任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书记温剑主持会议。
董华主任指出:2013年省国资委纪委和各省属企业纪委围绕国资监管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持之以恒抓纪律 、抓作风、抓查处、抓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88件(次),初核32件,立案13件,其中国资委纪委初核5件,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处理5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163人次,诫勉谈话140人次,共组织1万余人到各类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董华主任在会上强调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企业,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的责任。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抓党风带企风促社风,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对一切腐败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办违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隐藏在经营不善和合同纠纷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滥用职权案件。要全面开展案件线索清理,进一步提高自办案件数量,省国资委纪委将牵头建立办案组织协调机制,整合力量协同办案。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既要把生产经营搞上去,又不能让干部倒下来。四是着力抓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强化监督,管住权力,打造阳光国企。要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绩效管理,形成廉洁风险防范的有效监控合力。要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是强化对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治理结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用制度规范领导人员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以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核心,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快完善二、三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要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履职能力。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上省国资委党委与17户省属企业党委(支部),签订了2014年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丁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