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为迎接检查考核,参加过个别形式大于内容的事,也参加过一些并非必要的陪同接待或吃请、请吃等……。”梁河县委书记郭山汇报时直言廉政上存在的问题。
“我爱人在州民族初级中学任教,月收入4800元,女儿在国家统计局城乡调查队工作,月收入2950元,家中拥有单元房一套,145平米,汽车一辆,购车价15.6万元,我本人年工资5.3万元……。”芒市人民政府市长沙玉庄详细报告了个人收入、财产、家庭成员等情况。
“本人公务用车已使用10年,四届局长乘坐,行驶里程26万公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蔺汝健汇报说。
“我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和亲属谋取私利,不直接分管人事、财物、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不直接插手招标采购事项,不搞一言堂……。” 州商务局局长李舟宇汇报说。
2月11日上午,在德宏州纪委全会上,4位县市党政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评议,这在德宏州尚属首次。
此次述廉内容包括六个部分,涉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规定、改进作风规定和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方面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在廉洁从政方面,既包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也有执行德宏州“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的情况。据介绍,述廉对象故意隐瞒、回避重要情况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述廉对象围绕述廉内容公开述廉,州纪委委员现场质询述廉内容,州纪委委员及相关人员现场对述廉对象测评打分。
谈到对县市党政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的意义,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说,公开“述廉”,对领导干部来说,就像一面镜子,把自己“摆”进去,紧扣用人、用钱、用物等敏感问题进行对照,照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矫正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公众来说,它就像一场针对干部的考试,以提问、评议等方式,不断地“敲打”和提醒领导干部,敦促他们将手中的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
唐定文介绍,述廉结果将向州委报告,并反馈给述廉对象。这一述廉制度将坚持实施,今后要求会更加严格,随机提问更多更尖锐。他表示:“各县市党政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届内全覆盖。”
对于向州纪委全会述廉,参与述廉的领导干部认为很有必要。郭山说:“对‘一把手’的监督一直是党内监督难点。让县市党政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监督的形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参加测评的州直单位干部认为,公开述廉的过程,对领导干部是一次廉政考察,对参与者则是一次党性党风教育。
今后每年的德宏州纪委全委(扩大)会,将从各县市党政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抽取8-10名领导干部述廉,所有州管“一把手”任内原则上都要述廉一次。述廉及测评情况记入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述廉对象测评得分低于70分的,将被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人还要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所在单位当年廉政考核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