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484件(次),初核173件,立案129件,结案1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37人。为32个受到失实举报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76件,跨区域联合办案14件、乡案分片协作审理违纪案件12件12人。查办同级党委管理的自办案件同比上升105%,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同比上升53.86 %。”2013年,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抓住案件查办这一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力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势头。
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凝聚惩腐强大合力
德宏州注重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坚持每年由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四班子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而案件查办情况,正是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必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去年3月,德宏州召开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调整充实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了《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建立起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机制。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制度建设,为打“虎”拍“蝇”提供了制度保障。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建立“议”案制度,定期听取办案情况汇报,分析办案形势,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2013年,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关于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行跨区域联合办案的意见》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分片协作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初核、立案、安全保障、移送审理等办案工作程序,有效解决乡镇纪委“人手少、业务疏、自查自审”的问题,切实增强办案力量。县(市)结合实际也出台系列办案制度。盈江县出台了《违纪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办案工作办法》、《查办案件监督制度》等13个制度,梁河县出台了《乡镇纪委区域协作办案办法》、《保护、奖励举报人和办案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案件查办的职责权限、内容、责任考核作出明确规定。
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推行州、县(市)、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2013年,全州5个县(市)、 51个乡(镇、社区、街道)设立65个群众投诉中心,370个村(居)委会设立391个群众投诉站,3759个村民小组设立2639个群众投诉点,选配信访联络员5039名,建立“五级联动”办理群众诉求网络监督平台,疏理解决群众诉求9651件。德宏州严查群众诉求背后的腐败案件,对小问题及时“拉拉袖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经核查发现确有问题的干部作出相应处理。2013年,德宏州通过“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实施责任倒查120件,其中问责15人、党政纪处理63人。
打“老虎”拍“苍蝇”,保持惩腐强劲势头
打“老虎”决不手软。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老虎”相继落马。德宏州民政局原局长王奇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德宏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彭武国贪污国家专项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芒市卫生局原局长曾继康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瑞丽市地税局原局长饶光助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盈江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原副主任杨映怀侵吞公共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盈江县平原镇中心学校原校长李锦贪污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陇川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何干桑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全州查处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件,乡科级干部37人,同比增长28.6%、19.4%。
拍“苍蝇”须臾不停。2013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农村低保金、救灾救济款等案件。芒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风平镇芒别村委会南景村干部、遮放镇棒哈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虚报春耕种植面积套取惠农资金、冒领农户惠民补贴等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全州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的案件59件,处分68人,同比增长32.9 %、33.9%。
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德宏州纪委、监察局采取定期调度、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的督促指导;实行案件线索“月分析、季排查”制度,自办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对案件总量、升降幅度、移送司法机关情况等数据逐一通报。
查处一案治理一片,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剖析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警示教育更多的人,注重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制度,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德宏州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制约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切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为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针对官员的贪污受贿,2013年11月,德宏州建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全州近年来查处的24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展出,拍摄制作了警示教育片。德宏州委、州政府、州纪委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针对农村基层“三资”管理、冒领民生资金案件频发的问题,德宏州深入开展了“三资”管理使用、民生资金发放风险点排查,建立了民生资金网络监管平台,德宏州每一笔民生资金变动信息,全部在网上传输、汇总、分析,实现实时监管以及州、县、市、乡、村、组五级信息共享。2013年,公示、监督民生资金4.8亿元,让民生资金有处可询,对民生资金有疑可诉,确保了民生资金安全有效廉洁运行。在全州范围内实行村“两委”干部年度工作监督评议和离任审计工作制度。2013年,共对340个村委会、1632人次在职村干部进行年度监督绩效考评,对2594名村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确保基层干部为民务实廉洁履职。芒市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村组集体“三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委托代理,资金管理“日入库”、“限额保管”,财务开支“五支笔审批”、“零接待”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市场运作制,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村“三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