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至17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对7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这是德宏州派出机构第一次迎接“年考”。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管理,2012年底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派出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从2013年起对派出机构实行工作责任目标量化管理,年初制定《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工作责任考评表》,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年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实行工作责任目标量化考核,是促进派出机构找准自身“位子”,时刻牢记“执纪监督”这个“主业”,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大胆履职,敢于监督,督促好监督联系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举措。”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对派出机构首次“年考”提出要求。
由州纪委分管派出机构的常委带队,干部室、党风室、宣教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各派出机构驻在单位进行考评考核。考核突出七方面重点: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抓好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情况;二是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三是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情况;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检查的情况;五是信访核实和查办案件情况;六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七是加强派出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细化35项指标。
通过听、查、看、访、评,采用百分制对7个派出机构评定等次。对优秀等次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等次的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工作责任目标量化考评为不合格的,对纪工委书记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