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向“会所中的歪风”亮剑

发布时间:2014-02-18 08:3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德宏州纪委、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17日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整治范围是州和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各院校,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实行逐级承诺、报告制,110日前,全州范围内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就“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出书面承诺。113日前,全州范围内所有单位、部门必须报告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工作情况。承诺和报告纳入作风档案管理,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八小时之外”和“关键时间节点”,在受理举报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严查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