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发布时间:2014-02-18 08:30: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211月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将“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州、县、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共收集群众诉求l4477条,疏理解决9645条,实施责任倒查l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l24人;通过媒体受理信访咨询投诉424件,办结335件,办结率79%,群众满意率85%。

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先后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重大信访举报暂行办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规定》、《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理办法》等8个办法,以及源头防控、限期办结、联合办信、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等11项配套制度。

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搭建起了群众就近就便反映问题的三个平台,多渠道、全覆盖受理群众诉求。在内,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构建了以州纪委信访室为中心、县市纪委信访室为枢纽、乡镇纪委为抓手,辐射全州391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4815个村民小组3144名纪检信访联络员的五级信访举报平台,各级纪检组织在第一时间掌控本区域内的民意动态。在外,搭建为民服务体系群众投拆平台,依托德宏州五级为民服务体系,在州、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为民服务中心设置62个群众投诉中心,由纪检监察机关派驻人员负责诉求信息的收集工作;在村委会为民服务站设置432个群众投诉站、村民小组设置2639个群众投诉点,全州4477名为民服务代办员在开展代办工作时第一时间发现、收集群众诉求信息。在社会层面,构建“四位一体”社会舆论监督平台,依托州内媒体,建立《德宏团结报》“民情直通车”、德宏人民广播电台“德宏热线”、德宏电视台“第二视角”、国际互联网德宏新闻中心“百姓留言板”“四位一体”社会舆论监督平台。

在此基础上,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加大宣传,拍摄了汉语、傣语、景颇语、阿昌语、傈僳语“五语”宣传光盘,制作了群众能够理解、通俗易懂的汉语、傣语、景颇语“三语”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在农村基层悬挂宣传标语, 并结合“四群”教育活动,以干部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源头防控、畅通渠道、限期办结、跟踪问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机制上,推行“台账管理、分类处理、各负其责、结果公开”群众诉求运行、解决保障方法,建立州县乡三中心和村组一站一点五级工作台账,记录诉求信息来源、问题摘要、办理时限、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回访、公示等情况,一件诉求一张卡,每级中心一本账。属检举控告类的,登记在“信访举报专用台账”;非检举控告类的登记在“群众诉求登记台账”。各级中心、站、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信息预警监测,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执行及时报告制度,重大信访信息2小时以内逐级上报,情况紧急的1小时以内上报。各级中心、站、点详细记录本级办理、本级转办、上报办理等类别,对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件按干管权限及时报送本级纪委办理;对非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件,本级能解决的及时办理,本级不能解决的报上一级投诉机构办理。将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回访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进行记录。对存在上访隐患、不稳定因素的诉求件另档登记,继续跟踪关注。

此外,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州、县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网站开设“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诉求公开平台”,定期将本级所受理的群众非检举控告类问题及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公布各级群众投诉中心、站、点工作动态,及时让公众知晓受理情况。在乡、村、组一级的政务村务公开栏,适时对受理的群众非检举控告类问题及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工作常态化开展。

去年底,由德宏州纪委常委带队,抽调州、县市相关人员28名,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5个县(市)、58个乡(镇、街道、农场)、391个村(社区、办事处)开展“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落实情况无缝隙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纳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