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开幕

发布时间:2014-02-14 21:2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临沧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开幕

 

本报讯   (记者   魏江跃)  213日,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临翔开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仕凯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了题为《把准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工作报告。

丁仕凯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坚定不移执纪监督,坚定不移刹风整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是维护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政令畅通。二是切实改进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是全面巩固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更加优化。四是强化组织协调,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是坚持执纪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六是深化改革创新,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七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

丁仕凯指出,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和纪律松弛问题;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丁仕凯强调,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要做到:一是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纪委要承担起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要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确保今年市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抓节点、抓整治、抓典型、抓巩固、抓深化,促进作风持续好转。畅通诉求渠道,维护群众权益。四是严厉惩治腐败,对一切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牢固树立有违纪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查办是渎职,查办了没有突破是不称职的办案理念,充分履职、敢于担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是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紧制定我市实施办法,明确各方职责,抓好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六是要明确职责定位,锻造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职责定位,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勇担执纪监督政治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市纪委委员;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市监察局副局长、县(区)纪委书记;各县(区)监察局长、孟定镇纪委书记;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有关领导;市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市监察局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转载于临沧市《临沧日报》20140214  6405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