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发出通知
要求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12月17日,州纪委发出《关于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通知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证。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通知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会的重要意义。要认真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的基本精神。要精心组织,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要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真抓实干,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紧密联系德宏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推动德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中,体现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抓纪检监察主业中,贯彻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振奋精神,务实创新,注重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要贯彻落实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之中。进一步树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改革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中央、省、州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切实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规定,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委、州委政令畅通。
二要贯彻落实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之中。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抓好宣传教育、领导干部、监督问责、制度建设、群众满意五方面的工作,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制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果断刹风整纪,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
三要贯彻落实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之中。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反对腐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持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惩戒、防范、保障机制,打造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笼子,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四要贯彻落实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之中。抓好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履职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州县乡村四级纪检组织建设,完善乡镇纪检组织有效履职的工作机制,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派出机构管理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对监督联系部门的监管。加强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铁的纪律和良好作风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