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纪委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9-23 09:17:08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的部署要求,抓早抓小、循序渐进,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今年1至8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1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7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州纪委监察局决定对“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的1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双柏县环保局主任科员李泽光上班期间打麻将,副局长法卫红为其作假证隐瞒真相问题。2014年5月27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双柏县环保局主任科员李泽光上班时间在双柏县绿园农家乐山庄打麻将。在县纪委监察局对李泽光打麻将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时,县环保局副局长法卫红为李泽光补批假条隐瞒事实真相,两次为李泽光作伪证。2014年7月18日,双柏县纪委决定给予李泽光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7月29日,双柏县人民政府给予法卫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永仁县人民法院柴红亮、职业高级中学教师罗永宏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4年8月9日,永仁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柴红亮在永仁县清华园违规举办升学宴,共办酒席38桌,收取礼金2607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8月28日,永仁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柴红亮行政警告处分。2014年7月26日,永仁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罗永宏在永仁县职业高级中学举办升学宴,共办酒席26桌,收取礼金2435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8月27日,县教育局决定给予罗永宏行政警告处分。

南华县龙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周文芬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4年8月27日,南华县龙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周文芬借儿子乔迁之机违规举办乔迁宴,共办酒席25桌,收取礼金3531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9月12日,南华县龙川镇党委责成周文芬清退以本人名义请客所收取的礼金,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大姚县六苴镇李晓明、白家名防汛值班期间不作为不担当问题。2014年6月7日凌晨,大姚县六苴镇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李晓明值班期间未及时接听县防汛办要求核实上报雨情信息、防范工作和核查灾情的电话通知。六苴镇当日带班领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白家名没有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造成县防汛办通知要求上报的雨情信息、防范工作和核查灾情等无法及时核实上报。2014年6月13日,六苴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晓明行政警告处分。2014年6月11日,大姚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白家名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六苴镇干部职工会议上检讨的问责。

姚安县官屯乡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睿上班期间擅离职守问题。2014年9月1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姚安县官屯乡为民服务中心无人值班。经核实,当天值班人员为官屯乡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睿,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2014年9月1日,姚安县官屯乡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睿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和免职的问责处理。

大姚县金碧镇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擅离职守问题。2014年9月3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金碧镇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赵海燕、为民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工作人员韩灿梅、林业站副站长李啟珍等3人上班期间擅离职守。2014年9月5日,大姚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金碧镇党委、政府对赵海燕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对韩灿梅、李啟珍2人进行诫勉谈话。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白世兴不认真履职问题。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工作人员白世兴责任心不强,导致大姚县今年1至8月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中出现受理超时件6件,被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全州通报。2014年9月11日,大姚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白世兴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的问责。

姚安县住建局杨荣、何维栋、李从凯、何波、董文太“火把节”假期值班期间擅离职守问题。2014年7月19日,姚安县纪委暗访组发现县住建局办公大楼无人值班。经核实,当天值班人员为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杨荣和工作人员何维栋、李从凯、何波、董文太等5人。2014年8月13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杨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2014年8月6日,姚安县住建局分别给予何维栋、李从凯、何波、董文太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

元谋县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永广铁路协调办管理松懈纪律松弛问题。2014年8月26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元谋县民政局杨敏上班迟到且工作时间扑在办公桌上睡觉,杨文翠、马绍荣、杨世明、程学忠等4人上班迟到。2014年8月27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元谋县国土资源局杨云龙、杨振良2人上班迟到,永广铁路协调办起林、李发芹2人上班迟到。元谋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县民政局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2014年8月29日,元谋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杨敏等9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楚雄市民政局管理松懈纪律松弛问题。2014年8月29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楚雄市民政局有4人脱岗,充分暴露出楚雄市民政局日常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楚雄市纪委对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应辉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楚雄市民政局对4名脱岗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

牟定县水务局管理松懈纪律松弛问题。2014年5月13日,牟定县水务局办公室职工何荣德上班期间在牟定县红桥园餐馆吃早点。2014年5月14日,牟定县水务局办公室职工周建艳上班期间在办公室上淘宝网。2014年6月3日,牟定县水务局决定给予何荣德、周建艳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年底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问责。

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吃零食问题。2014年8月28日,州纪委暗访组发现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高珊和政务服务中心11号、15号窗口工作人员李瑾、王金丽上班期间吃零食。2014年9月2日,武定县纪委给予高珊、李瑾、王金丽等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元谋县部分乡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9月1日至10日,元谋县针对乡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黄瓜园镇政府李建国、骆弟明、周俊、任科艳、文美萍、酉云华、文加斌、起晓娟、郑志才、胡东、李军、张丽梅、杞晶晶等13人晚上21:40后不在岗,且无请假条,存在干部“走读”现象;姜驿乡糯拉鲊村委会、水平石村委会、半箐村委会,凉山乡冷水箐村委会,老城乡丙间村委会,江边乡盐水井村委会上班时间无人值班;黄瓜园镇金雷村委会指导员张天瑞,安定村委会指导员胡发雄,姜驿乡半箐村委会指导员杨灿声不在岗。2014年9月12日,元谋县纪委对上述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违规违纪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继续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确保全州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楚雄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