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强调 深刻领会“三转”内涵扎实抓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29 10:22:35   来源:云南省纪委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主持会议。

2014年12月24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主持召开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认真研究“三转”新形势下加强行政监察工作问题。

郭永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察厅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内设机构,突出主业,聚焦中心,整合力量,加大力度,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同时也要看到,随着“三转”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原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问责办、政务公开办等机构进行合并、撤销后,行政监察的一些具体职能归口到相关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由各纪检监察室实行总承包,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给行政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郭永东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形势的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深刻领会“三转”的内涵,找准职能定位,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要坚决转变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又要防止出现职能空转、责任空转。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好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郭永东要求,要认真回顾总结“三转”以来行政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都要提前思考、统筹谋划明年的行政监察工作,重点突出七个方面工作:一是适应“三转”,履行两项职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最根本的两项职能。纪检监察机关每个岗位、每一名干部都肩负着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三转”,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要同步强化。必须主动适应“三转”要求,树牢纪检、监察“一岗双责”的理念,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纪检、监察两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适应“三转”,加大查处力度。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常委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以坚决的态度和决心惩治腐败,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和氛围。三是适应“三转”,强化监督执纪。各纪检监察室按照“三转”要求,切实担起“总承包”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紧围绕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故、大额资金使用等,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四是适应“三转”,加大问责力度。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主动跟进,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适应“三转”,深入推进改革。明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各项改革任务将进入实质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完成自身各项改革任务,也要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完成好相关改革。各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学习,吃透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改革部署精神,时刻关注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改革进程。六是适应“三转”,坚持依法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意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行政监察,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七是适应“三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协助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成果,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省监察厅副厅长、纪检监察专员、委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