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会会场
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讲话
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通报案件情况
案件通报会会场
10月11日,省纪委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召开杨跃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以杨跃国案件为警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表明省委、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部署,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决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会议通报,经查,2003年至2013年,杨跃国在担任德宏州盈江县委书记和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期间,多次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干部选拔调整任用过程中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非法侵占公物,疯狂敛财折合人民币共计2000多万元。2013年7月,省纪委对群众反映杨跃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核;2014年1月,对其立案调查;2014年9月,经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杨跃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指出,杨跃国案件是一起群众反映强烈,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的典型腐败案件。该案的成功查处,表明了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果。
会议要求,要以杨跃国案件的查处来警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自身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要强化案件查办,筑牢“不敢腐”的惩处机制;要强化学习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要强化监督制约,筑牢“不能腐”的制度体系;要坚持勤政廉政一起抓,作风效能一起抓,既要干事,又要干净,更要担当,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刘祥元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