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十八大之后,中央政治局从自身做起,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充分说明了治理特权现象是当前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近期,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特权现象有所收敛,但笔者认为,特权思想始终顽固植根于现实工作、生活之中。近些年来,特权现象在有的部门还有愈发蔓延之势,治理特权现象务必上下齐心、究其根源,强化措施、力堵源头,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方能取得理想效果。
一、特权思想和作风的主要表现
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政治地位、经济势力、特殊身份在相关领域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或权力。这些权利或权力,有的是为了完成特别任务由法律政策特定赋予的,不得非议。本文所指的特权则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并且是建立在对权利或权力分配不公基础之上的。当今中国,特权现象比较普遍,范围较广,表现形式纷繁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务消费过度。职务消费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为保障正常行使职权而产生的各种合理消费支出,职务消费是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消费,是客观的、也是必要的。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职务消费出现了消费过度、过滥现象,已逐渐演变成了个人消费,甚至成为了职务享受和假公济私的手段,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譬如公务用车超标及私用。不少地区、单位在公车配备方面存在超编超标现象,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串亲戚甚至节假日到风景名胜区游玩等现象,一度时期随处能见。又如公务接待超标准、扩大化。有些公务接待不执行或无标准,住豪华酒店、喝高档酒、抽高档烟、吃天价宴席、进娱乐场所等高消费现象屡见不鲜。
(二)潜规则办事得力。现时的突出表现是人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总喜欢托人情、找关系,不这样做,就觉得不踏实。办事情“不认组织认个人”、“只唯上不唯下”、“重视关系轻视原则”,一些本来能办的事,如果掌权者不得人情做就拖着办或不给办,凡事都要体现个人权力、领个人情,而对找上门来的关系人,特别是有权有势的关系户则大开“绿灯”,就是违背有关规定也找“理由”办,政策执行过程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譬如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共物资采购等过程中,总少不了请吃、请玩等“联络感情”规则,通过这些活动便可得到相关信息、指点迷津而提高办事成功率。又如在就业、参军、提干、工作调动等过程中,除了真正通过公平公正的公开考试选拔之外,基本都要及早私下找关系、托人情打招呼等,并且最终都得找到能“控制决定权”的人方能奏效。
(三)“一把手”集权显权威。有的“一把手”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把持“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理念,大权独揽,唯我独尊,凡事都要做主,什么都要请示他,并且必须照他的旨意办,即便是开会讨论决策,也容不得不同声音,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议事规则,组织程序实为表面形式,“集体研究决定”成为挡箭牌。搞“家长制”、“一言堂”,审批“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工程“一把抓”,名曰领导重视、全面负责,实则维系特权、一手遮天。
(四)掌权人享受特殊待遇。有的领导干部追求官位至上,认为当了官就可以做人上人,高人一等,自己有身份地位,就应有特殊享受,于是欣然享受特殊待遇。有的接受超标准接待或让下属报销应由个人负责的接待费用;有的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违规驾驶公车、用公务车办私事;有的将属于个人的房租、水电、生活用品开支转为公共开支等。一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吃的是“特权饭”,住的是“特权房”,坐的是“特权车”挂的是“特权号”,花的是“特权钱”,不仅自己享受得淋漓尽致,还将特权惠及亲朋好友。
(五)权力结网相互利用。领导干部抱团、权力结网、利益拉帮的现象显而易见,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领导与领导、地区与地区之间就像家族认亲,形成相互利用、相互交换、彼此关照,不同的权力“认亲结族”,使一些公共权力在少数人手中长期把持并巧妙运用。有决定权的人利用手中权力相互照顾面子、搞权权交易,我帮你办这件事,你帮我办那件事,互为方便,互得利益。譬如为了互相达到目的“按人定标”选人用人,打着“保护客商”的幌子不顾政策规定开绿灯、不惜地方代价施恩惠,资金、项目看“打招呼的人”安排,等等。
二、产生特权思想和作风的原因
导致特权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但主要原因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监督制约不严,惩处不力。
(一)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封建专制传统是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产生的历史根源。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主义思想特别是等级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形成了较为厚重的历史惯性和文化积淀。民众的平等意识十分淡薄,不但缺乏反特权之力反而羡慕崇拜,加之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改革以来,国外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乘虚而入,利已主义、享乐至上、官本位思想的处世哲学还在人们中流行。领导干部身处权力、利益、矛盾的中心,稍不警惕,特权思想就会进脑染身。在不少领导干部中,把特权视为代表等级身份、体现社会地位、维护领导干部威望的象征,心存升到什么级别就得有什么样的特殊待遇之念。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玩弄特权为耻,反以有特权为荣,这不仅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成为无权者的奢望。
(二)监督制约不严肃。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行政条规对监督作出了许多规定,但针对特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具体、不够强硬、缺乏刚性,在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下,执行往往流于形式,尤其是监督特权行为就是监督有权人,怕惹火烧身,即使有的干部想监督也是顾虑重重。如下级对上级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同级之间监督,怕伤人气,不愿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怕丢选票,不想监督等,诸多因素导致监督缺位。
(三)惩处不严厉。特权游离于法度之外,如果没有构成明显违纪犯罪行为,有些问题缺乏具体的定性量纪标准,即使有一些规定,也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加之,特权现象较为普遍,不仅存在于某些党政机关,还存在于社会经济运营、商业服务等领域,大多在现实生活中得到默认,即使有的特权行为受到处罚也是“就低不就高”。对特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让玩弄特权的人“得大于失”,便是对特权现象的宽容、放纵和迁就,导致特权现象禁而不绝,甚至有蔓延之势。
三、特权思想和作风的危害
特权具有权势性、排他性、传染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危害较大。
(一)助长权力崇拜,践踏法制。不受法律和制度约束的权利,是特权的本质属性,也是特权的主要特征。从本质上讲,权利的特殊化和等级化的直接结果是导致人们对权力的崇拜、敬畏、盲从和个人主义至上,势必压制民主、抵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特权极易产生示范效应,衍生“潜规则”,使制度成为贴在墙上的“一纸空文”,使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流于口号,司法公正难以保障,法律和司法尊严不保等。
(二)阻碍社会进步,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纵观古今中外的发展历程,哪里有特权,哪里就会出现不公、影响社会稳定,哪里有超越法律和政策界限的非法权力,哪里就歪风邪气上升、就会出现腐败等。诸多历史事实证明,特权是反社会、反权利、反法制、反制度的,特权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是背道而驰的。特权现象的蔓延容易形成为一个凝固的既得利益集团,这种既得利益集团一旦形成,体制内的变革就十分困难,必然阻碍社会发展。
(三)败坏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各级领导干部是政府的形象代表,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关注,如果领导干部搞特权,下属看到会效仿,就会带坏党风、政风和行风,就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少数人搞特权,必然会侵犯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尊严,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民众与官员之间势必形成一种对立的状态。
四、治理特权思想和作风的建议
反对和克服特权现象,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加强教育为主导、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关键、以严厉惩处为手段,重点应从五方面着力:
(一)着力清除特权思想,构建“不想搞特权”的自律机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逐步清除特权现象,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解决问题,要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根本不放松,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是通过专题培训、上党课、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分清美丑、明辨荣辱,肃清特权思想,坚定正确信念不动摇,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和荣辱观。二是通过丰富廉政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利用文化的独特影响,潜移默化,增加教育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抵制特权思想。三是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特权的危害,反对特权的形势、政策和规定,曝光特权行为及惩处结果,助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解决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追求物质利益、贪图安逸享乐等思想问题。
(二)着力规范职务消费,构建“不愿搞特权”的约束机制。规范职务消费需要强硬的制度约束,既要保证领导干部公务需求的必要适度供给,又要控制奢侈浪费。所以,必须建立一套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标准明晰、规定具体、便于监督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要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各个职务,覆盖人员支出、事务性支出、设施设备支出的所有消费项目,覆盖消费依据、标准、范围、方式、程序、审计、结算及违规处罚等各个环节,要环环相扣,面面俱到。
(三)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构建“不能搞特权”的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就是要用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和方式,防治特权现象要尽量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一是要科学合理配置权力,保障副职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和履职权力,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为避免主要领导把个人意志强加于班子,应推行讨论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要将各种自由裁量权细分成若干等级和档次,让自由裁量空间由“个人说了算”变为“制度说了算”。三是要建立健全反对特权的制度,明确特权行为的处罚规定,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和民主决策途径,全力推进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违规必究、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形成以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行使权力、靠制度管人的格局,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着力严肃监督,构建“不易搞特权”的监督机制。好制度、好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监督、执行不严肃。抓好制度执行的监督,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反特权的关键环节。防治特权必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寻求有效监督渠道,大力营造人人监督、事事监督、时时监督的良好氛围。一要积极探索敢于监督、有人监督的保证机制,保护监督者不受打击报复,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班子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延伸监督线,扩大监督面,做到上下左右全方位监督。二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把公共权力及其运行情况置于“阳光”之中,只要不是党和国家机密,都应公开,接受监督。三要紧紧围绕人、财、物的使用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科学合理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真建、规定真用。
(五)着力严格惩处,构建“不敢搞特权”的惩治机制。惩处乏力是导致特权现象蔓延的关键原因,治理特权现象既要建立健全对特权行为的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等惩处制度,又要切实加大特权行为惩处力度,严格追究玩弄特权的责任。在责任追究中,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涉及到谁,都不能避重就轻、姑息放纵,要使之所付出的“成本”大大超过非法或违纪所得,才能警示他人、避免重蹈覆辙。(张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