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鸿生在2007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贡山县商务局副局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副局长期间,参与2007年、2010年、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验收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45.6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被贡山县荣华农资土产有限责任公司套取、截留。车鸿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怒江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