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角奎镇一党总支书记收受他人好处费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4-09-11 14:53:44   来源:昭通市纪委

经查,2009年4月,彝良县角奎镇河湾村观音组村民杨某修建住房时,听说镇政府有地震安居房指标在河湾村,就找到副主任(主持工作)的刘兴美家里,请刘兴美帮忙解决一个指标,并承诺得到指标后给其1000元感谢费。村委会召开会议调整地震安居房指标时,刘兴美便提出调整一个指标给杨某,村委其他成员也表示同意。2010年1月中旬,杨某领取到地震安居房补助款5000元后,兑现承诺给了刘兴美家1000元感谢费。近日,刘兴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