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7日,罗平县马街镇农机站站长张改柱因诈骗罪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其骗取的36.2万元人民币返还给杨某等27户农户。
经查,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张改柱以代收名义,分别非法收取杨某等27户农户购买农用拖拉机款共计36.2万元,将该款挥霍殆尽后于2012年3月中旬逃匿。目前,张改柱已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