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纠正“四风”

发布时间:2014-12-31 19:57:09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文山州纪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各项规定,通过会议、文件、短信等方式,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下属单位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要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税务部门要依法查处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疑似公款消费、公款购买购物卡(券)异常发票等信息;财政部门要加强支付申请审核,防止通过虚开发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管理、会议和培训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审计监督;公安部门要配合抓好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查办,及时移交线索。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放任纵容,导致地方和部门违规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坚决纠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有效举措,全力打造清廉“双节”。元旦、春节期间,州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持续进行监督检查,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办、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

同时,州纪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州纪委举报电话:0876—2122456 举报邮箱:jwjb@yn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