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刹风整纪亮剑出招

发布时间:2014-12-31 16:53:24   来源:云南省纪委

姚安县加强对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乱收费、乱请客、不务正业”等行为,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

解决“乱收费”问题“两手抓”。针对少数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一手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一手抓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去年7月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以来至今年5月,县纪委监察局已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05件,其中业务内30件,业务外75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省州县乡村)信息监督平台75件,实现乡镇覆盖率100%。通过五级联动办理群众诉求,偿还拖欠各类款项228904元。去年9月,县监察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督促在建房用地审批中涉及乱收费的4个乡镇清退农村建房用地审批违规收费251万元。今年4月,由县纠风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教育收费检查组,对各中小学贯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两免一补”、公办学校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教辅资料的征订情况、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县民族中学向学生代收移动铁通电话费的问题,县纠风办及时要求学校将代收的费用退还学生,共清退电话费83235元。

下发通知规范约束“乱请客”。明确了党员干部“五个一律”规定:一律不准借婚嫁之机大肆宴请和借机敛财,一律不准借新房落成(乔迁)、退休(养)、生日、升学、满月、祭日、职务提升或工作变动、获奖、参军、参加工作等事宜为由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宴请,一律不准以单位名义组织或安排属于个人行为的所有宴请活动,一律不准公车参与个人的各种喜庆活动,一律不准用公共财物为个人的各种婚丧喜庆活动提供免费服务。党风室和派出纪工委以及各单位党组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事宜报告、审批制度,全县共清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宴请报告4人,乔迁宴请报告3人,对1名借新房落成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放请柬宴请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近30名乡科级干部按要求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委报告了个人备办宴请事宜,净化了请客风气。

开展明察暗访整治“不务正业”。今年以来,州、县纪委监察局在春节、“两会”、“五一”、州庆等节会期间,到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县级单位办公室、饭店、山庄、农家乐、茶室、休闲中心等开展综合明察暗访4次,发现1个乡(镇)2个县级单位的5名工作人员不遵守纪律,发现“上班期间办公楼空无一人、上班期间在网上浏览购物网站”等情况。下发了《关于作风纪律暗访情况的通报》,对发现违纪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对1名科员、2名临时聘用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联合办案剑指违法违纪。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信息交流平台,按照《姚安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对于涉及党纪、政纪、法律交叉的案件,纪委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联合办案。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初核违纪线索5件,转立案3件3人,公检法移送3件3人。根据县检察院提供的案件线索,抽调县乡镇纪检干部组成专案组,严肃查办教育系统一系列贪污受贿案件,涉及党员领导干部7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2.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