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两个责任”内容占80%

发布时间:2014-12-31 10:54:43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4年,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重点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专门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的通知》,在考核内容中,“两个责任”内容分值占到了考核总分值的80%。

今年,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单位主要包括8个县区、园区和79个市直部门。对县区、园区单位考核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监督责任三大项共30小项内容,其中,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内容共23项占分值80分;对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监督责任三大项共27小项内容,其中,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内容共20项占分值80分。

截止目前,保山市9名市级领导亲自挂帅,抽调40余人分9个考核小组集中对全市87个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