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整治任务 推动工作落实 迪庆州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4-12-30 10:22:59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着力解决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和“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迪庆州委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了“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整治行动分为城市公共功能、社会治安、旅游环境、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生态环境、路域环境、城市园林环境、寺院环境、政务环境等12个专项整治,其中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由迪庆州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

迪庆州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州委、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工作总体部署,及时召开迪庆州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制定《迪庆州行政监察局关于开展政务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在政务环境整治行动中从严管理考核干部的工作方案》、《关于公务员管理和考核的实施意见》、《迪庆州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目标督查考核细则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建立了州级各单位政务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台账制度,实行一个单位一个档案登记打分考核制度,建立了整治工作各阶段进度登记制度,健全工作痕迹资料管理,扎扎实实推进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按照州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组的总体部署,州级和三县(区)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的政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干部监督管理考核、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监管考核、政务服务建设五个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监察局、组织部、发改委、人社局、政务管理局等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对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全州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始终贯穿了加强政治纪律、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加强制度建设、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这条主线。

州级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完善责任制、推行阳光审批为工作重点,有序开展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

严格责任问效,增强整治实效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把全州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责任落实到县、到部门、到人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责任问效,开展和加强监督检查。州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对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全程督查,对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完成进度进行考核评分和督查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评价好的单位,在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中予以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达不到州委、州政府要求的,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用铁的纪律和严格的奖惩目标确保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各级各部门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确保各级各部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在全州营造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