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迪庆州“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根据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期,迪庆州州纪委监察局对州“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行了监督检查。
按照迪庆州委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十四次常务会议的工作要求,州纪委监察局组成督察组对香格里拉县尼西乡、五境乡、建塘镇,德钦县奔子栏镇、拖顶乡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工作涵盖了香格里拉县委县政府、德钦县县委县政府,五个乡镇,八个村组指挥部工作组;重点检查了重灾区尼西乡幸福村、奔子栏镇奔子栏村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督查工作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政策落实、干部到位、干部履职、干部作风和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补助兑付、项目到位推进等环节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