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委专题研究部署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29 17:16:58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委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八县(市)委书记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查找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县(市)委书记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履行“一岗双责”提出具体要求。文山州委书记纳杰主持会议,并对各县(市)委书记的汇报进行点评。      

听取各县(市)委书记的汇报后,会议认真分析指出了各县(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存在不足;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存在不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方面的不足;建章立制方面的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州委书记纳杰强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的规定、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县(市)一级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局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各县(市)委要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和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党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起来、管起来,以良好的纪律作风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要有一种敢于负责、勇于作为的气魄,尽忠职守、勤奋敬业,带头谋发展、干事业、树正气、促和谐;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的五项重点工作,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选好用好干部;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作决策首先想到的是群众,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紧紧依靠和带领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坚决遏制腐败多发易发态势;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鼓励干事的良好环境。      

纳杰要求,作为县(市)委书记,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法规、从政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的学习,敬畏法纪、牢记身份、坚守党性、抵制诱惑、剔除陋习,把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和基本素养,不越制度“雷池”、不闯纪律“红线”,在廉洁问题上永远从零开始,坚守一辈子。二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干部的教育监督,坚持原则,严格要求,不当老好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要保持健康平和的从政心态,倍加珍惜为党做事、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倍加珍惜领导全县(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以自身良好的形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发展,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良好形象。(颜宏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