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十条禁令打造廉洁“双节”

发布时间:2014-12-29 15:17:53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双节”风清气正,大理市于日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发出十个禁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与教育,对出现问题敢抓敢管坚决予以纠正,切实抓好“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作出十个禁止性规定: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五是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六是禁止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七是严禁公车私用;八是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九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十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抓“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于律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同时,纪检、税务、财政、审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两节”期间发生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