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兴隆乡狠抓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4-12-29 09:28:32   来源:昭通市纪委

盐津县兴隆乡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在全乡开展了“改作风、促清风、树正风”活动,全面吹响了改作风新号角,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强化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中,乡党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工作中形成了由党委书记亲自抓,一名党组成员具体抓,支部委员共同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村、站(所)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岗双责”责任书》23 份。

强化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分别采取乡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讲党课、开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以及干部职工读书活动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和抵抑风险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召开机关党员读书活动12次,36人作了主题发言,467人次参加了讨论。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知识竞赛1次、廉政书画大赛1次、讲党课2次,参加人员涉及全乡各个层面116人参与,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

完善制度,监督关口前移。围绕“查、防、控”三个环节,建立起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机制。结合实际出台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交心谈心制度》《群众诉求办理制度》《服务和执法清单管理制度》《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股所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确定了廉政风险点,绘制了权力运行监督图,严格“一述二谈”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廉政灶”,规范政府公务接待,接待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6.1万元,下降了29.8%。

狠抓作风,严格执纪问责。在打造“廉洁兴隆、效能兴隆、平安兴隆、活力兴隆”中,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抓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上。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0起221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2起,成功调解了152起,调解成功率为96.2%。今年以来乡纪委以明察暗访形式开展监督检查23次,查办违纪案件4起,其中,2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开除公职。清退违规发放资金21000元。清退不合规定享受农村低保指标46人,同时,对村两委支书、主任及站所长进行述职述廉,组织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对其进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票数达5%以上的,给予相应的处分。通过抓作风建设,树立了正气,传递了正能量,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逐步形成了群众盯干部、干部盯领导、领导盯制度的管理模式,各项工作得以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