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生活会,认真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坚持对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并从五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认识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贯彻9月22日云南省部分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是抓制度规范,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云南省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从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对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和修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健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是明确四项主要任务,并将任务细化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六难三案四顽症”,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是提出六项工作措施,体现较真碰硬。针对少数法院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和会风不正、执纪不严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现场点名批评并在全省法院进行通报。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通报督察情况。在省院机关对人员管理、上下班纪律、三公经费、车辆管控等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干警违纪情况开展了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系统通报,做到不护短、不掩丑,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7件23人,派出4批专项检查和审务督察组对全省法院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三次进行了实名通报。
五是抓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全院干警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