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作风建设社会评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23 16:46: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进一步发挥民主评议工作在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洱源县人民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开展2014年县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作风建设社会评议工作。

根据统一安排,社会评议工作采用无记名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县纠风办聘请的500名评议代表,围绕信息公开、依法办事、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七个方面,对县人社局等30个县级行政机关和县供电有限公司等9个公共服务部门展开评议,并根据行业和职能的不同,分别设立了综合评议内容和单项评议内容。

评议结果将于今年12月底进行公布,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评议满意率排名前5名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不满意率在30%(含30%)至50%之间的单位或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责事实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不满意率超过50%(含50%)的,对该部门或单位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的问责。在评议过程中反映出被评议的部门或单位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调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