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督查会 县委书记现场考问“一把手”

发布时间:2014-12-23 09:19:20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日前,红河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推进会议。县委书记朱家伟在会上随机安排迤萨镇、甲寅乡、政府办、财政局等10余个乡镇党委书记、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如何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发言,并就“什么是主体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问题现场提问了部分党委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会议还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讨论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朱家伟要求,第一要深刻理解主体责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第二要把主体责任具体化,加强领导,规范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办案,让纪检监察机关履好主责、干好主业。第三要加强对“五项制度”的监督落实,让监督落实常态化。认真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初承诺、季度报告、年中约谈、年底述廉”制度,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第四要纪检工作回归本源,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主抓执纪、监督、问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会议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安排部署,一是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控制好不必要的公务消费;二是要规范各级各部门机关食堂运行管理,坚决杜绝以食堂消费为借口隐蔽性地为职工谋利;三是要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下乡和出差要严格执行《红河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四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五是有序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