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全县建立29个“廉政食堂”,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标准、统一用餐、统一管理,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餐桌上的腐败”现象。今年上半年,全县29个部门和乡(镇)公务接待用餐共开支341.6万元,比2013年同期的604.3万元降低了43.5%。
统一地点。各部门坚持“先报告、后接待”的原则,报县委、县政府接待处统筹,按照接待工作流程和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定点安排在合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到县内基层开展公务活动,必须在基层单位内部食堂就餐;“廉政食堂”除作为公务定点就餐接待外,还作为乡(镇)、部门干部职工日常用餐和召开工作会议等公务活动的就餐地点;
统一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明确接待标准;统一用餐。接待用餐以供应本地家常菜为主,优先使用本地酒水,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植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统一管理。“廉政食堂”建立了《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乡(镇)、部门食堂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