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出台办法严控党政机关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4-12-18 14:19:13   来源:文山州纪委

马关县制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今年以来通过厉行勤俭节约,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细则》规定:接待对象应当自行用餐,县级部门工作人员在县内出差的(不含马白镇4个社区),乡镇(场)工作人员在县内出差的(不含本乡镇场),应严格执行《马关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按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费包干使用。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桌餐按20元/人次标准,自助餐按接待单位收费标准,由接待对象向接待单位交纳餐费。乡镇(场)工作人员在本乡镇(场)出差的(不含乡镇政府所在行政村及社区),按每人每天20元伙食补助费包干使用,由接待村组协助安排用餐的,按10元/人次标准交纳餐费。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1/3。

《细则》还明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应当按年度组织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按受社会监督。(蔡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