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老君山镇“五六七八”严肃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4-12-18 09:35:56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4年,剑川县老君山镇先后制定了五条禁令、六项规定、七个不准、八个提倡系列纪律制度,构筑起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实屏障。

“五条禁令”即:严禁超标消费、公款娱乐;严禁在接待采购中签单记帐;严禁以执行公务为由谋取私利;严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严禁在执行纪律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六项规定”即: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要转变文风,精简会议;要加强窗口管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要严格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要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落实。

“七个不准”即: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散布谣言;不准铺张浪费;不准参与赌博;不准酗酒闹事;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

“八个提倡”即:提倡勤俭节俭,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提倡文明服务,保持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提倡清洁卫生,保持整洁舒适的优美环境;提倡与人为善,保持纯洁善良的坦荡胸怀;提倡简约大方,保持接人待物的优良风尚;提倡贴近群众,保持甘苦与共的鱼水深情;提倡遵纪守法,保持不骄不败的高尚情操;提倡团结协作,保持同舟共济的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