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完善“六个监督平台”促进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17 15:11:28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3年以来,大姚县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契机,重视加强“六个平台”建设,通过抓具体问题的突破,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完善改进作风的监督机制,维护群众利益,带动作风整体转变,收到了较好成效。

搭建“连心桥”,完善舆情处置监督平台,促进权力公开。大姚县率先在楚雄州开通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舆情在线网,在网站开设权力公开、廉政动态、廉政文化、基层党建、舆情通报和“我要监督”、“我要留言”等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大姚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开3209名县、乡、村干部职工个人信息、职能职责,公布干部作风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定期登录、督办、留言举报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完善收集、分类、交办、督查、反馈处理的舆情工作链条,通过推动网站平台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县纪委以加强留言督办为抓手,狠抓留言办理各个环节,采取事前短信提醒、事中留言督促、事后跟踪问效,督促被留言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处置群众留言,实现了“一问一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互联互通”。

加装“千里眼”,完善GPS管理监督平台,强化公车监管。大姚县抓住社会关注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为全县292辆公务用车全部建立电子档案,统一粘贴了 “大姚县公务车”标识,公开监督电话、投诉举报信箱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依靠科技,把GPS监控系统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运用到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工作中,为公务用车安装 “千里眼”,将公车行驶状态和车辆所处位置置于GPS管控中,有效遏制了公务车辆非工作时间不及时入库、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

竖起“顺风耳”,完善群众诉求平台,化解社会矛盾。大姚县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载体,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六有”标准建设12个乡镇群众诉求中心和129个村(社区)群众诉求工作站。县群众诉求中心统一建立畅通群众诉求工作记录本、开箱记录本、开箱督查记录本、下访约访工作台账、联席会议记录本、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群众诉求转办统计表、群众诉求案件移交统计表等9本台账印发到各乡镇,采取随机抽查与通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意见箱开箱工作。加快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及时为信访室、纠风室、舆情中心、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开通146个登录账号,采取普遍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举办业务培训班13期,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痕迹管理、诉求受理及办理等工作。

开通“直通车”,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维护群众利益。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大姚县按时启动“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 及时录入数据,强化对各级民生资金管理部门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民生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并对31家县级部门、12个乡镇的133名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充分运用该平台设有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民生资金公示、自助实名查询、在线投诉举报等6个主栏目,对民生资金补贴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流程、办理程序和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了解惠农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办理程序等,还可实时查询资金发放情况,保障了民生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廉洁、高效。

建立“信息库”,完善被问责人员信息平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大姚县将2008年以来全县被问责的161名人员的信息,按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划分,并细化为科级干部、一般干部、村干部等五类后录入电脑,建立被问责人员信息库,详细记录被问责人员的相关信息、问责时间、问责事由、决定文号等各方面情况,有效提高了识人、用人准确度,为干部考录、晋升、选拔、评优提供了更全面、客观和准确的依据,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参与各种评比表彰活动。2013年共对全县129个集体和1662名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查,有2人因受到问责被取消表彰奖励资格。

用活“展示台”,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平台,遏制源头腐败。大姚县突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项目信息公开,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大姚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时间推进表》,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动员部署、资源整合、组织培训、工作进度、督促检查等“七个到位”。统一规范信息发布、信息互联互通、信息维护更新等标准,保障了信息发布平台“动态更新、信息鲜活”。选择7家单位进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试点,以点带面,督促25家县级部门利用平台发布项目信息605条。县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各部门发布信息情况进行督查,对部分部门发布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单位提出批评意见限时整改。对全县2011年以来36个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涉及的48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清理,及时督促存在挂靠资质现象的2家企业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