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陆良县严格日常督查、定时自查、年终考查三项考核方式,督促解决群众诉求,确保“五级联动”工作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日常督查。县纪委监察局群众诉求中心负责全县“全县五级联动”工作运行情况督查工作,采取每月定期督查与日常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各诉求中心五级联动工作任务的进展、完成情况,并适时提出意见建议。
定时自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华侨管理区纪委,根据五级联动工作要求,每半年对辖区内的五级联动机构、人员、信息录入、受理群众诉求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自查情况报县纪委诉求中心备案。
年终考查。每年县纪委根据《陆良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日常督查、定时自查及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对各乡镇五级联动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其中:设立1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排名靠后的3家,年底由县纪委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说明。
通过考核督查, 2014年,陆良县通过“五级联动”工作平台,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2427件,办结2425件,满意率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