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分别召开部分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了解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中央、中央纪委进一步明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重点、布局和思路。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落实主体责任,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心和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一把手”,要认清形势任务,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上来。要立足工作全局,把握责任内涵,自觉坚守责任担当,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反腐统筹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要深刻把握内涵,找准着力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真正把主体责任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责,拿出实在的措施和行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谋划推进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仕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参会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措施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