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昭通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项目信息及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进行公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效预防和惩戒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行为。1-12月份,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累计公布各类工程信息10382条,其中,项目信息10073条,信用信息309条,占全省32952条的31.51%,继续保持全省工程信息发布第一的好成绩,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许多突出问题。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面上检查与随机抽查、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检查工作与推动整改、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昭阳等6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促使各级各部门层层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职责措施。截止到11月,市、县两级共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409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198个,纠正116个,提出监察建议86项,督促整改问题20个,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力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程参与了对镇雄县“2.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威信县蒲草坝“3.31”煤矿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彝良“4.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昭通市云南天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8.15”较大放炮事故、鲁甸县龙头山乡龙泉中学校园安全事件等事故事件的调查,依法处理监察对象及相关人员2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写书面检查 7人,其他处理9人,有效减少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