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整治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10人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4-12-12 11:25:06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武定县抓紧秋冬婚庆事宜较多的关键节点,出台相关规定,对县内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全面细致规范,重拳出击打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

该县出台的《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县内公职人员、聘用驾驶员、公益性岗位人员除婚丧事宜,其余喜庆事宜一律不准请客。在操办婚庆事宜时必须严格执行婚庆事前事后报告审批备案制度。公职人员办理本人及家属成员婚庆事宜时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在县城和乡镇所在地办理不得超过40桌,在农村办理不得超过50桌,婚庆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60桌。婚庆用车数量不得超过6辆,提倡使用中巴车。公职人员操办葬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除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全面细致规范外,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纪违规案件10起,通报批评、处理违纪人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