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出台《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12-11 16:29:28   来源:云南省纪委

《办法》对庸懒散奢行为的界定、问责办法的适用范围、治理原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纪律要求、问责职能职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重点针对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工作不思进取,业务不求上进等“平庸”行为;贪图安逸,敷衍塞责,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惰”行为;作风飘浮,纪律涣散,内部管理不力,工作自由散漫等“散漫”行为;铺张浪费,滥发钱物,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吃请,用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等“奢侈”行为,对本地区存在的庸懒散奢四种行为进行问责,对不及时主动纠正而被上级机关查处的,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