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访怒江州教育局局长蔡玉光

发布时间:2014-12-11 15:31:06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怒江州教育局局长蔡玉光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蔡局长,您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您是州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请您谈一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本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蔡玉光:教育是民生之本,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围绕育人目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整治“四风”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教育领域风清气正,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回应人民群众发展公平教育和高质量教育双重期盼的需要。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州纪委的安排部署,扎实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好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把教育事业办成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记者:蔡局长,请您谈一谈在履行本行业的主体责任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蔡玉光: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解决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惩防并举,保证党员干部政治要坚定、思想要纯洁、作风要务实、履职用权要廉洁。二是统筹兼顾。把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考核,过程有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履行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工作责任和廉政责任无缝对接,把监督工作抓常抓实,防微杜渐。四是强化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和“两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资金严格管理、认真审查,完善监督制度。五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禁自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教辅资料管理,严禁教师变相给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择校费、插班费、重点班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开展“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的集中整治。六是实行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严禁”制度,确保招生考试公开有序,公平公正。七是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事件。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记者:请您谈一谈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本行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蔡玉光:一是正人先正己,领导带头作表率。修身律己,严于用权,树立正气,引领示范,以领导带头风清气正取信于民。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州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党员干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清楚、职责明确,便于责任追究,层层都有责任压力和工作动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纠风治乱,惩防并举。州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对风险较为集中的工程项目、招生考试、学生资助、干部人事四大领域进行重点防控,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公开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坚持民主集中制,分工合作负责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班子决策,支持班子成员和科室在分管范围内、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做到既要相互支持,又要相互监督,人人履职尽责,推动工作高效运转,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