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四个必须”

发布时间:2014-12-11 09:42:37   来源:昭通市纪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法治反腐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昭通市纪委书记陆维智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大力弘扬法治反腐精神,以“必须树牢法治反腐理念、必须提升法治反腐素养、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国法、必须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切实做法治反腐的坚定维护者、忠实执行者、有力促进者和模范遵守者。

必须树牢法治反腐理念。党无纪则乱,国无法不立。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最佳方式,也是反腐败斗争的最高形式。当前,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推进中还存在许多棘手难题,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涉及各方利益的深度博弈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极易引发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加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比较薄弱,基层群众信访量仍然居高不下等等。因此,昭通要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有一个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尤其需要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理念,确立法治权威,端正法治天平,发挥法治力量。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全面推进法治反腐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树牢法治反腐理念,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以法纪为准绳,坚持把法治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支撑和保障,坚持以法治反腐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必须提升法治反腐素养。学法、懂法、通法,是提升法治素养的前提,也是开展法治反腐的基础。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执纪执法的重任,必须带头学法、知法、懂法、通法,熟悉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法治的精神要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同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理解、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推进法治反腐的素养。

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国法。正人者必先自正,执纪者必先守纪。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也更加严格,纪检监察干部以什么样的纪律作风来履职担责,全社会都在关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从机关的日常管理、从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做起,进一步使纪律严起来、作风硬起来、工作规范起来,切实把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管党的要求体现在履职尽责中,融入到具体业务中,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守党纪国法。

必须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项职能”,履行教育、监督、执纪、问责、把关“五项经常性工作”。党的纪律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既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标尺和准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纪国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权威和刚性,真正使党纪国法成为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