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畅通群众诉求 “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12-09 15:33: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按照“畅通渠道、整合资源、联动运作、化解矛盾”的要求,为群众畅通诉求渠道、办理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2248件次,办结2236件次,办结率99.47%,群众满意率99.69%。

抓组织保障,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室。二是配强队伍。10个乡镇配齐配强了纪委班子;全县116个行政村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16名、委员232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纪检组织体系全覆盖。同时,按照一村(社区)一人的要求,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121名,负责收集、上报和协助解决群众诉求。

抓平台搭建,打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基础。紧紧围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狠抓诉求网络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群众理有讲处、怨有诉处、困难有反映处、问题有解决处。一是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安排、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的“六有”要求,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分别设立了群众诉求中心。全县悬挂群众诉求中心牌子和群众诉求意见箱共133个,其中县级2个,乡镇10个,村(社区)121个,由县纪委信访室、乡镇纪委、村(社区)分级管理,每周开箱一次,及时收取群众来信,并将信件分类汇总,作出相应处理。二是开通了群众手机短信、彩信诉求平台和龙陵纪检监察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长期开通群众网上诉求功能;县、乡纪委共选取11个人口相对集中,矛盾纠纷突出,问题比较强烈的村(社区)作为群众诉求联系点,从2013年6月起,将每月10日、15日、20日定为群众诉求接待日,并明确了接待日的接待地点和人员。

抓制度建设,提高解决群众诉求能力。一是创新方式,构建畅通无阻的诉求受理机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施意见》、《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诉求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采取来信来电来访、手机短信及网络、民情意见箱、诉求联络员、诉求工作联系点、领导信访接待日、下访约访、村务监督委员会、政务服务机构等方式受理群众诉求,配套制定了9个诉求受理工作办法。二是整合资源,构建“五级联动”的诉求解决机制。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五级联动”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的优势,整合县、乡、村群众诉求工作网络,配套制定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诉求工作办法》等21个诉求解决工作制度。三是突出重点,构建快速办理诉求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收集、排查群众诉求,对重大群众诉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解决责任制,切实做到快速办理、及时解决。

抓统筹协调,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群众诉求办理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一是协调部门办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群众诉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认真受理和解决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群众诉求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公正、合理、及时、有效解决业务范围外的群众诉求。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乡镇认真受理、办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