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开“药方”专项治理乡镇干部“走读风”

发布时间:2014-12-09 14:59:45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通海县在走访、座谈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通海县治理乡镇(街道)干部“走读”办法》,为进一步整饬乡镇(街道)干部“走读风”提供了制度抓手。

落实制度,让乡镇干部“不能走”。《办法》提出实行值班制度,周一至周四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值班,周五至周日及节假日由班子成员带班,分班次安排值班。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夜学、夜议、夜谈、夜访”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相应的各项制度。

严格惩处,让乡镇干部 “不敢走”。《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治理乡镇干部“走读”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治理本单位干部职工“走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县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也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适时通报。对违反本办法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行政问责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做好保障,让乡镇干部“不想走”。《办法》明确,年终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各乡镇(街道)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以及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此外,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公共房屋管理,盘活现有的公共住房资源,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住宿难问题;着力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住宿、学习、娱乐条件,为乡镇(街道)干部职工驻乡镇(街道)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