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怒江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上,16名州管党政领导向全会进行集中述廉,述廉的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期间,还要接受州纪委委员的质询、提问和测评。这是怒江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行《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清正廉洁,是为官从政的基本操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创新体制机制,着重培育更强大的监督主体、凝聚更强大的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普通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从“内部循环”提升到“内外结合”。怒江州实施的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公开述廉评议的“要义”就在于此。
公开述廉是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制度上更加注重科学性、在监督上更加依靠群众的力量、在行动上更加严守各项制度规定,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从政的道路上始终做到正确履责用权的重要举措。公开述廉,在于正心。推进廉政建设,倡导廉洁从政,贵在塑造一颗“廉心”。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旨在通过培育廉洁文化,营造廉政氛围,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培养领导干部“不愿贪”的自觉性、“不敢贪”的敬畏心。
到2016年底,全州各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公开述廉一遍。通过让公开述廉常态化,将进一步促进和激发怒江州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为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