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制定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08 17:08:41   来源:省委高校纪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红河学院党委日前制定了《红河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红河学院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深入推进廉洁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办法》提出了我校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的任务要求。

《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内部各单位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防腐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学校各项建设发展之中,坚定不移地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为学校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实施办法》紧扣中央规划、省委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三重一大”“七个关口”决策事项,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惩治腐败、预防腐败、队伍建设、“两个责任”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力求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红河学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取得明显成效,校风教风学风有新的改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加有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学校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广大教职员工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