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严控“三公”经费节省43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4-12-08 14:18:28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富宁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的实施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内减少支出433万余元。

该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从总量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精减会议费和旅差费用的支出管理等。在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和土壤,拧紧全县“三公”经费支出的“水龙头”,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前三季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898.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3.93万元,节约18.60%。(陈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