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抓党风廉政建设促部门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4-12-08 11:22:23   来源:怒江州纪委

怒江州贡山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切实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做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态度坚决、落实“约法三章”不打折扣、行政效能持续提升、惩治腐败坚决有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系统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

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贡山县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全县的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相互促进。一是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年初贡山县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执行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干部作风转变等16项指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头上,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责任内容,并且严格按照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三个制度抓落实。二是在不定期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三是定期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认真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安排,扎扎实实抓好“八项规定”,贡山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强化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勤于思考、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二是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三、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党员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在百姓中威信。

严格监督,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涉农资金管理、乡镇财务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等专项检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出台了《贡山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了管理不严、随意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全县“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进一步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治“小金库”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制度,坚决杜绝规避招标、直接发包的行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租赁房、社会最低保障资金发放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加大纪律检查力度,确保落实各项部署不打折扣。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等部门认真履职,不断加大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规范节约用地、环境保护、教育收费等民生工程的监督和报备力度。三是加大资金审计力度,确保政府投资安全有效。确保政府资金安全,投资有效。

完善体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全县5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28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以“一局两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架构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全面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规范。政务、厂务、村务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稳步推进;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执纪问责,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贡山县全面加大对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支持和监督力度,特别是在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方面,及时为纪委监察机关撑腰壮胆、提神鼓劲,着力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人、财、物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干扰、不插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