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纪委在狠抓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的同时,注重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严肃追究那些思想麻痹、作风飘浮、不学无术,工作失误、失职渎职等“公误”人员的党政纪责任,以树立公职人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自揭家丑亮“公误”。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利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形式,自觉主动地公布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照检查、知耻后勇,以自揭家丑的勇气和决心,促进“公误”日趋减少。例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要求各村委会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和自检自查发现的工作失误,由街道纪工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布,以回应社会关切。制度实施以来,村“误”同比下降50%。
抓早抓小减“公误”。区属各单位和部门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前,先后建立健全“公误”纠正体制机制。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损害程度和影响大小,把工作失误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事故,并印发《工作过错记录本》,及时记录公职人员的失误行为,按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长(主任)、一般工作人员的顺序,逐级进行约谈和提醒教育活动,抓早抓小、有病早治,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有错必纠惩“公误”。对于出现“公误”却屡教不改的人员,区纪委监察局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出现严重错误,对单位和部门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区纪委严肃追究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名“公误”人员进行了党政纪立案调查,取得了良好的惩戒和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