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六严查”推进作风督查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12-07 12:51:44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4年,罗平县在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中,针对“飞四”赌酒、工作纪律、学风会纪、公车私用、大操大办、滥发钱物等作风问题,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严查快处,405名违规违纪人员被予以处理。通过督查,“飞四”等形式赌酒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公车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有序,干部职工执纪守规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严查“飞四”赌酒。严肃查处以“飞四”等形式赌酒的党员和干部职工。一是大规模查。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特邀监察员、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科、电视台记者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县城内所有餐厅、农家乐等场所进行“地毯式”督查;二是针对性查。根据群众举报或其他线索来源,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2014年以来,39名干部职工违规赌酒被查处,其中:党政纪处分32人、问责6人、解聘1人,4名领导干部被免职。

严查学风会纪。从领导干部学风会纪抓起,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研讨班开班期间,县作风办与组织部开展学风督查21次,41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违反学习纪律被通报,并责令公车伴读、缺席、上课打瞌睡、上课玩手机的同志写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期间,县作风办对会风会纪进行督查,3名领导干部缺席会议被处理,其中,问责2人,诫勉谈话1人。

严查工作纪律。对62个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公职人员上班纪律开展督查;对23个单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根据举报开展督查,如:接群众举报后,对罗雄街道财政所上班纪律进行督查。全年,共有24名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被查处。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问责并党政纪处分2人,问责2人,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3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积极开展内部督查共计648次,280名干部职工因脱岗、早退等问题被处理。

严查公车私用。通过节假日定期督查、平时不定期检查、个别专门核查等方式,针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定点封存情况,对学校、餐馆、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不定期开展督查;根据干部职工的反映和群众举报开展督查,1名局长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职工将公车停于家门前,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严查大操大办。在2013年大力整治大操大办的基础上,持续抓好大操大办和违规办酒的整治,防止问题反弹。今年来,共对3名违规操办酒席的公职人员予以了处理,其中,问责2人,党政纪处分1人。

严查滥发钱物。加强对各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管,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在节庆日期间,通过查阅各大超市、饼屋的发票、办卡登记等,核查有无单位使用公款买节礼、办购物卡等问题。三八妇女节期间,对3家县直单位以比赛竞技方式违规发放钱物的行为进行查处,责成单位对发放的钱物予以收回,相关支出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