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委建立纪委委员定期述职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06 13:59:14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纪委自身建设,促进纪委委员作用发挥,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玉溪市纪委建立纪委委员定期述职制度。

定期述职制度规定,不在委局机关工作的市纪委委员,每年就履行纪委委员职责情况向市纪委书面述职,内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履行纪委委员职责,参与纪委全会工作的情况;发扬党内民主、开展党内监督的情况;本职工作特别是履行所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在委局机关工作的市纪委委员,在年度考核时提交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