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分内的事,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履行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在8月21日召开的八届文山州委第63次常委会议上,州委书记纳杰开宗明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山州各级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意识
抓住“牛鼻子”,把压力传给“一把手”,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关键。自5月以来,文山州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如何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专题讲座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委和州属各部门、省驻文单位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集体观看中央纪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本刚到云南讲授《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视频,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下发《落实主体责任规定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为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州委常委班子带头专题学习了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南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研究分析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6项要求细化为38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使责任落实具体化,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州委书记纳杰还专门听取全州8县(市)委书记、州纪委书记张杰和两位副书记专门听取了30个州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州委、州纪委领导分工约谈,专题调研,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细,不抓不行。”一位县委书记如实说。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从撰写报告到述廉发言,都深刻地感受到了述廉带来的威慑力。开展‘一把手’述廉确实是对权力的一种有效监督。”州委书记纳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公开述廉后深有感触地说。
把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主要领导公开述廉的重要内容,要求县(市)和州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县(市)纪委书记定期向州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是文山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该州通过定期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州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实行纪工委负责人列席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和巡查督查、“三重一大”决策报告等三项工作制度,加大对州属和省驻文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单位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和末位发言表态等制度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制度,每月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等工作措施,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公开述廉、廉政谈话、作风监督检查、外出报备、巡查监督和延伸“八小时以外”监督等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州纪委抽调人员组成19个调研督查组,分别于4月、8月对各县(市)和州属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76个;共组织124名县处级、853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公开述廉,有225人(次)向州委、州政府填报了外出报备情况表,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了31名党员干部,对75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对3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约谈了8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相关责任人。
从严正风肃纪,确保责任落实
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节日病”。从9月起至12月底,在全州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中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等不良行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损害党和国家机关形象不良行为;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适时通报典型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3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问责处理125人,并对80人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83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35件,立案190件,结案1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8人,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